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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3#码头服务保障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云讯招标网 招标资讯 2025-03-23

造船3#码头服务保障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shcc2501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造船3#码头服务保障调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hzx-shcc2501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造船3#码头服务保障调整项目

工程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造船3#码头服务保障调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本次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水运工程。

(2) 电气工程(2000kva箱变、岸电插接箱等)。

(3) 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等)。

施工工期:55日历天。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水运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水运工程中疏浚工程码头浚后前沿停泊水域泥面标高达-8.8米、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泥面标高达-8.2m。疏浚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按图纸计算“净量”(设计断面工程量)和回淤量(因设计图纸依据的水深测量报告时间与实际施工期间存在时间差引起的回淤及施工期回淤),超宽超深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该工程量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内;该部分工程量和费用为闭口包干。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本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承包人应无偿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并完成施工。

2.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持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2.1.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书原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原件)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到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投标报名地点: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yangjl@cssczh.com);

3.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报名材料的,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angjl@cssczh.com。

4.资料审核通过后提供缴费账号,标书费通过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人民币):

开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09024906642

用 途:例如“(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

汇款账户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公对公转账(付款摘要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六楼。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六楼开标室。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江海公路1号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杨陈、杨佳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江海公路1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

联系人:杨陈、杨佳立

电话:13761127095

电子邮件:yangjl@csscz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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